中國國務院公布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議程,會議將於2026年3月5日至12日舉行。
根據議程,3月5日上午的開幕會將聽取國務院總理李強關於政府工作的報告,並審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以及國務院關於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6年計畫草案的報告、2026年計畫草案。此外,還將審查國務院關於202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2026年預算草案。會議亦將聽取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的說明。
會議期間,各代表團將分別舉行全體會議和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計畫報告和草案、預算報告和草案,以及上述三項法律草案。3月9日的全體會議將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關於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並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法律清理工作情況和有關法律和決定處理意見的報告。
3月12日的閉幕會將表決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十五五」規劃綱要、年度計畫、年度預算的四個決議草案,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等。同時,也將表決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三個決議草案,以及關於批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法律清理工作情況和有關法律和決定處理意見的報告的決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