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內閣府於2026年2月24日公布關於一般乘用旅客自動車運送事業(東京都特別區・武三地區)的運費改定案的消費者委員會意見。
同時公布的還有關於公益通報者保護法第11條第1項及第2項的規定,針對事業經營者應採取的措施,為求適切且有效實施所必要的指針部分修正(回答)。
此外,2026年2月17日公布了關於食品標示基準部分修正的答覆。2026年1月13日公布了關於國民生活安定緊急措置法施行令部分修正的答覆。
來源機構:🇯🇵 日本內閣府
原文連結:一般乗用旅客自動車運送事業(東京都特別区・武三地区)の運賃の改定案に関する消費者委員会意見の掲載について【2月24日】
發布日期:2026-02-25T06:50:00.000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