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財務省於2026年3月6日公布「外匯相關省令部分修訂」。本次修訂與《防止犯罪收益轉移法》施行規則的修訂內容相符,將於2027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訂重點包含自然人客戶或代表人的身分驗證方法。在面對面身分驗證方面,對於內嵌IC晶片的身份證明文件,除了提示文件外,還將強制讀取IC晶片資訊。對於未內嵌IC晶片的身份證明文件,將繼續沿用現行的驗證方法,以確保修訂後仍有有效的驗證方式。此外,將廢除接受兩份無照片身份證明文件的方式。
在非面對面身分驗證方面,透過本人限定郵件寄送交易關係文件的方式,也將強制在提示身份證明文件之外,讀取IC晶片資訊。對於非居住外國人等客戶,將繼續沿用現行的驗證方法,以確保修訂後仍有有效的驗證方式。
此外,本次修訂也對其他必要規定進行了調整。相關資料可參閱「外匯相關省令部分修訂省令」(PDF:22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