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養老機構安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目標在2028年底前,進一步鞏固完善養老機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意見》提出,至2026年底,深入排查整治養老機構現有安全風險隱患,推動安全風險隱患動態清零。至2027年底,因地制宜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明顯提升養老機構本質安全水平。各地民政、自然資源、住建、水利、衛健、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將協同推進養老機構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合制定檢查事項「一張表」,實現「一表通查」。縣級各有關部門按規定每年至少對轄區內養老機構開展1次聯合檢查。
《意見》要求,督促養老機構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責任,健全全體員工安全責任體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設立安全員崗位,負責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強化「日巡查、月檢查」制度,及時排查整治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強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並將安全應知應會知識以及轉移疏散、應急處置等實操技能納入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競賽內容。
各地民政部門要細化明確養老機構安全管理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加強運營安全監管。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且不具備改造條件或安全風險隱患無法消除的養老機構,在妥善轉移安置入住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依規推動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