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旨在落實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關於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並鞏固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法治基礎。
草案內容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關於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並全面貫徹憲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孟楠表示,草案從制度和法律上保障黨對民族工作的全面領導。習近平強調,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作為基礎性事業。
草案明確國家支持民族地區高品質發展,推動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董彩雲代表表示,家鄉已發生巨大變化,相信更多發展機會將在民族地區實現。習近平強調,文化認同是民族團結的根脈,必須構建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使各民族人心歸聚、精神相依,形成強大精神紐帶。
全國政協委員邊巴拉姆認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制定,以習近平關於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為根本遵循,意義重大而深遠。草案明確國家推動中國自主的民族共同體史料體系、話語體系、理論體系建設,反映各族人民對推進新時代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