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6年3月12日審議並通過了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會議充分肯定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並同意報告中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四中全會部署。
會議強調,要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加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嚴格公正司法,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鍛造新時代檢察鐵軍,強化檢察監督,加強公益訴訟,履行好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職責。
會議期望,最高人民檢察院以高質量司法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不斷開創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