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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新規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規定》旨在防範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風險,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維護經濟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

《規定》共18條,主要內容包含:明確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工作原則,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國內國際,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國家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合理有序布局,加強產業鏈供應鏈領域國際合作,支持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促進產業鏈供應鏈高質量發展。

《規定》建立健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制度措施,包含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工作機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工作。加強關鍵領域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保障,建立健全資訊共享、風險監測預警、風險防範、應急管理制度,維護關鍵領域的原材料、技術、設備、產品等的生產與流通穩定、持續運行。

《規定》亦針對外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以及外國組織、個人損害中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行為,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調查制度,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據此開展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調查,並採取反制措施。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應執行有關反制措施。任何組織、個人違法開展與產業鏈供應鏈有關的資訊收集活動,有關部門將依法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來源機構:🇨🇳 中國國務院

原文連結: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

發布日期:2026-04-07

  • 本文作者

老J

旅居東京的台灣人。金融業界資歷12年(2010–2022):日系外匯商業務、兩家外資經紀商行銷。2013年起實盤交易至今13年。持有日本證券分析師(CMA)、證券外務員、FP2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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