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日前印發《中國(內蒙古)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方案指出,設立內蒙古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推動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
《總體方案》提出,賦予內蒙古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鼓勵先行先試,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開展首創性、集成式、差別化探索。明確了創新發展邊民互市貿易、強化國際物流服務功能、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效能、拓展多領域對外交流等19個方面改革創新舉措。
方案著力打造聯通內外、輻射周邊的資訊交流中心、交通物流中心、要素資源配置中心、重點領域科技創新中心和產業合作中心,充分發揮國家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作用,努力建成投資貿易便利、創新生態良好、優勢產業集聚、國際交往活躍的高水準自由貿易園區。
《總體方案》強調,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自貿試驗區建設全過程。要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強化監管,守牢安全底線。要堅持綠色發展,築牢生態安全屏障。內蒙古自治區要加強組織領導,構建精簡高效、權責明晰的管理體制,建立公正透明、體系完備的法治環境,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管理隊伍。內蒙古自治區和有關部門要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地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督促各項改革試點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