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海關總署《關於促進綜合保稅區擴能提質的若干措施》,旨在提升綜合保稅區發展能級,促進高質量發展。該文件於2026年4月17日對外發布,共提出24條措施。
措施聚焦四個方面:提升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能級、保障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提高智慧監管和協同共治效能。具體措施包含促進保稅維修發展、支持保稅檢測發展、促進跨境電商發展、強化生物醫藥科研聯動發展、創新生物醫藥監管、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產業鏈異地監管、支持綜合保稅區和口岸聯動發展、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擴大資訊互通互認、優化跨境資金結算、加大守信聯合激勵力度等。
文件明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綜合保稅區建設發展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立足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等比較優勢,推動差異化發展,做好規劃和入區項目篩選,加大資源保障和要素投入。海關總署將加強統籌協調,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強化協作配合,及時完善有關制度措施,充分發揮綜合保稅區開放引領作用,推動綜合保稅區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
「十四五」時期,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以不到兩萬分之一的國土面積,貢獻了全國五分之一的進出口總值,2024年進出口值比「十三五」末的2020年增長超過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