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財經動態-個別

中國國務院:上海暫時調整實施外國律師事務所管理條例

中國國務院於2026年4月27日發布國函〔2026〕38號批復,同意自即日起在上海市暫時調整實施《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上海市政府、司法部等相關部門將根據上述調整,及時調整本市、本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統籌發展和安全,建立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國務院將根據上述調整實施情況,適時對本批復的內容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實施的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目錄見附件。

此批復已於2026年5月8日公開發布。


來源機構:🇨🇳 中國國務院

原文連結: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上海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發布日期:2026-05-08

  • 本文作者

匯商專業人士

1985年出生於台灣。
99年因為父親的工作來到日本。
畢業橫濱大陸系中華學校與日本國內大學。
07年到職日系製藥公司,10年換工作到日本外匯公司。在疫情期間離職(被開除),開始做專業投資者。(無職)
2013年開始海外外匯交易平台投資。開戶過23家海外外匯經紀商的帳號,其中遇到過3次詐騙平台。
2022年由於公司的業績不佳,被開除。開始專業投資者的生活,也就是“無職”
關於筆者的詳細介紹
筆者Facebook

-全球財經動態-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