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央行(ECB)執行委員會成員Frank Elderson於2026年2月19日接受彭博(Bloomberg)採訪,談及氣候和自然相關風險的管理。Elderson表示,針對氣候風險管理的週期性罰款流程,從外部來看耗時較長,但由於管理氣候和自然相關風險是新領域,因此採取了多年方法,並按比例加強了參與。
具體而言,歐洲央行自2020年提出監管期望,2021年銀行進行自我評估和制定行動計畫,2022年進行審查以評估進展。雖然銀行有所行動,但歐洲央行希望他們加快步伐。因此,在2022年設定了2024年底的截止日期,以及相應的中期目標。2023年3月的第一個中期目標(重要性評估)是基礎性的。在發現重要性評估不符合標準的情況下,歐洲央行給予銀行正式決定,這意味著必須給予他們更多時間。
目前,在歐洲央行監管下的所有銀行,基本上都能夠管理氣候和自然相關風險,包括實體和轉型風險。除了兩家銀行外,其他110家銀行均無需歐洲央行實施週期性罰款。歐洲央行總共發布了32項決定,第一波針對重要性評估發布了22項,第二波發布了9項,第三波發布了1項。第一波中,除了兩家銀行外,其他銀行都在延長期內按時完成。目前仍在評估最後兩波。超過90%的銀行現在認為氣候和自然相關風險是重要的,這意味著他們需要額外的投資、更多的人力和資源來管理這些風險。
針對銀行批評歐洲央行發布過多調查結果和措施,導致他們不知從何下手,Elderson表示,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批評。作為監管審查和評估流程改革的一部分,歐洲央行轉向了所謂的「雙層系統」,對調查結果進行分類,分為四個類別,其中F3和F4是最重要的類別,F1和F2的重要性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