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財務省於2026年3月26日召開國債市場特別參與者會議,討論2026年度的附息債券續發方式及招標方式。會議主要圍繞各期限債券的續發行模式展開,並聽取了與會者的意見。
關於附息債券的續發方式,與會者普遍希望維持現狀,包括2年期、5年期和10年期債券。針對30年期債券,儘管有部分意見希望因應發行額減少,將一年續發的期數從4期調整為2期,以確保流動性,但多數投資者仍傾向維持一年4期的現狀,理由是可分散簿價風險,並提供更多選擇。最終,日本財務省決定2026年度各期限債券的續發方式維持不變。
在附息債券的招標方式方面,與會者也普遍支持維持現狀。儘管有部分聲音建議針對20年期和30年期債券採用荷蘭式拍賣,或因應40年期債券發行額減少,改為傳統式拍賣,但多數意見仍傾向維持現行做法。因此,2026年度各期限債券的招標方式也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