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財務省財政制度等審議會國有財產分科會於2026年6月17日召開第68次會議,由財務副大臣舞立及多位委員、臨時委員出席。會議主要討論五項議題,包括繼承土地國庫歸屬財產的評估、區域國公有財產的綜合運用、保留財產的應對現況、2025年度國有財產審計結果報告,以及2025年度確保處分價格客觀性之第三方查核實施情況。
針對「繼承土地國庫歸屬財產的評估」,委員們提出多項意見。為避免職員評估產生差異,需建立一致性機制。雖然此類案件數量龐大,有助於降低管理處分成本,但對於市場性低、難以出售的財產,其持有期間的管理成本降低亦應一併考量。委員們肯定透過交易條件修正考量風險移轉,並依市場反應調整價格的做法符合實際。鑑於目前公開招標出售實績為零,議價契約、現狀出售及階段性價格修正等措施在實務上是必要應對。有委員指出,原本應由申請人負擔的管理成本轉嫁為國民負擔,累積於財務局,因此應從入口(要件審查)到出口(處分)全面檢視結構,並就國庫接收市場性低土地的正當性及與國民負擔的關係,善盡說明責任。此外,應跨部會檢討歸屬要件及負擔金制度,並期待透過討論土地所有權與成本分擔,促進低度利用土地流通的新制度發展。
在「區域國公有財產綜合運用」方面,委員們強調防災功能強化,包括災害時電力等基礎設施的維護。對於都市功能誘導區域外的運用,需考量人口減少下的都市結構整合性。會議也要求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提升災害應變能力,並應明確推動主體、以市場導向掌握需求,並考慮透過民間融資提案(PFI)等方式與民間合作。委員們認為,需明確政策目標並建立效果評估框架,同時應認識到區域樣貌正在變化,特別是小型地方政府在維持行政服務上面臨極限,應考量廣域合作趨勢,掌握更廣泛區域的多元需求。
關於「保留財產的應對現況」,會議建議強化與地方政府的資訊共享,以挖掘利用需求,並確保制度運用的彈性。針對「2025年度國有財產審計結果報告」,委員們肯定出售收入及租賃費用削減的實績,並指出許多缺失屬於基礎管理不善,應建立促使各部會自主改正的機制,並將指摘案例橫向推廣。會議也建議可將審計作為區域綜合運用的追蹤工具,並持續公開可有效利用的閒置辦公空間。最後,在「2025年度確保處分價格客觀性之第三方查核實施情況」方面,委員們肯定著重表層利用的案例符合現場需求,並認為損害賠償相關的第三方查核件數持續為零,顯示管理得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