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美東時間2026年3月11日宣布,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對中國、歐盟、南韓、日本、印度、台灣等16個主要貿易夥伴啟動調查。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此舉是美國在122條款暫時性關稅措施後,因應最高法院判決,重建制度性關稅措施的替代法律途徑。台灣談判團隊已透過視訊及其他管道與美方保持聯繫,以尋求最佳因應方案。
李慧芝指出,由於台美雙方已完成對等貿易協定(ART)的簽署,且ART內容對301條款可能納入調查的多項議題已有共識,台灣相信在調查過程後,其結果將可充分反映先前ART的談判成果,確保台灣簽署ART所取得的相對優勢和最佳待遇不打折扣。美國貿易代表署大使葛里爾(Jamieson Greer)表示,美國總統希望持續維持與各國的協議,若各國也希望維持協議,美方完成調查時,會將各國所做的承諾及其執行情況納入考量。
李慧芝說明,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月20日判決後,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已多次表示將啟動其他法律途徑延續關稅措施,包括立即改採《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對全球課徵150日10%+MFN暫時性關稅,以及未來可能依第301條款對多國啟動貿易調查等。期間,台灣與USTR及商務部均保持密切聯繫溝通,已進行多次視訊會議,美方也在公布301調查前知會台灣,政府對相關發展早有掌握與準備。
李慧芝強調,由於美方展開301調查是為重建關稅措施建立法律基礎,台灣已持續與美方聯繫溝通,雙方皆表示希望鞏固既有談判成果。上階段談判成果將是台灣面對後續關稅措施最有利的基礎,後續台灣亦將與美方保持密切溝通,確保台灣所取得的相對優勢和最佳待遇結果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