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2026年4月2日通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具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旨在健全虛擬資產業務的經營與發展,保障交易人權益,並提升市場信任,後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該法案對「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及「穩定幣」發行人建立完善且明確的監理框架,有助於業者遵循及產業發展。同時,也將訂定強化財務健全度、資產分離保管、防止不公正交易等行為規範,以確保客戶資產安全。卓榮泰院長指示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立法程序,並邀集中央銀行等相關機關及業者,研商討論後續授權法規命令,以期本法制定公布後可儘速完成相關法制及配套工作。
草案內容要點包含:立法目的、主管機關、用詞定義、創新實驗及國際合作;虛擬資產業務範圍、服務商種類及其許可規範、專營與兼營規範、組織形式、使用名稱、資本額與營業保證金,以及負責人及業務人員資格條件;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共通管理規範及個別服務商之特定規範;同業公會規範;穩定幣之發行、交易與發行人管理規範;虛擬資產交易及服務之管理與監督,包括詐欺與操縱行為之禁止、主管機關之檢查權、處分權及停業解職權,以及服務商之退場規範;違反本法規定之罰則;以及虛擬資產服務商之管理由洗錢防制登記制轉換為許可制之過渡期間及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