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針對近日媒體報導民眾因公共安全整頓面臨家門拆除一事做出說明,強調門的拆除與否,取決於是否會妨礙樓梯避難。該署表示,這項規則為44年前所訂,檢查重點在於民眾進入樓梯空間避難時,逃生動線是否能維持安全順暢無阻礙,這是在意外發生時能否順利逃生保命的關鍵。
為強化民眾住家安全管理及降低重大公共意外事故發生風險,國土署自2023年起公告8層以上未達16層的住宅類建築物,必須依法辦理公安檢查,以後每3年申報一次;2025年將6至7樓的集合住宅也納入,申報頻率是每4年1次,以保障公共與居家安全。現行集合住宅公安檢查項目重點包含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六大項。
國土署進一步說明,建築技術規則在民國71年(1982年)修頒時,已增加規定開向樓梯平台的門扇開啟半徑不可以與樓梯寬度的迴轉半徑相交,以避免災害發生時因住宅大門開啟影響逃生疏散。基於法不溯既往的原則,只有修法後申請興建或變更用途的建築物會受到這條法規的限制。各地方政府應加強宣導,輔導住宅所有權人或是公寓大廈管委會落實公安申報,重視建築物公安消防、防救災避難、用電設備維護等,確保住宅空間合法使用及降低意外發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