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央行與財務省九州財務局於2026年7月29日發布聯合聲明,針對2026年熊本地震受災地區,要求各金融機構採取一系列金融措施,以協助受災民眾。這些措施適用於災害救助法已實施的熊本縣內受災者,並將擴及未來可能新增的適用區域。聲明強調,各機構在執行時應充分考量客戶及員工安全,並根據受災情況提供細緻、彈性且迅速的應對。
聲明要求存款金融機構,在確保客戶安全的前提下,應彈性處理存款提領,即使存摺、印鑑遺失,仍需透過其他方式確認本人身分後辦理。同時,應允許定期存款提前解約或以其為擔保辦理貸款,並對因災害導致的票據延遲支付給予通融,以及考量不予列入拒絕往來戶。此外,金融機構需簡化貸款申請手續、加速審核、提供既有貸款還款寬限,並協助受災者利用「自然災害受災者債務整理指南」。
針對證券公司,要求協助遺失有價證券的補發,並在客戶提出要求時,盡可能提供有價證券買賣或解約款項的當日支付。壽險公司、產險公司及小額短期保險業者則需簡化保險金申請流程,加速理賠,並延長保費繳納寬限期。電子債權記錄機構則應考量受災者的電子記錄債權交易停止或利用契約解除等情況。
所有受要求機構均須在營業據點張貼相關措施公告,並盡可能廣泛周知客戶。若有營業據點暫停服務,應迅速透過海報、報紙及網路公告,同時確保自動櫃員機(ATM)等服務持續運作,以最大程度便利受災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