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6年3月12日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會議充分肯定了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並同意報告中提出的未來一年的任務。會議要求,人大常委會要在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四中全會部署,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會議強調,要聚焦建設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全面貫徹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著力提高立法品質,進一步增強監督實效,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積極開展人大對外交往,全面加強自身建設,穩中求進推動人大工作高品質發展。
會議期望,人大常委會能為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不斷開創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新局面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