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健全藥品價格形成機制的若干意見》,旨在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以市場為主導,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促進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保障民眾獲得質優價宜的藥品。
《意見》提出優化創新藥等新上市藥品首發價格機制,實行企業自評制度,並根據創新程度、臨床價值等因素,對高水平創新藥、改良新藥、通用名藥等分別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導。同時,將發揮醫保支付標準對藥品價格形成的引導作用,對獨家藥品通過談判形成支付標準,非獨家藥品則通過競價等方式確定。此外,將深入推進藥品集中帶量採購,並加強醫保支付標準與集中帶量採購中選價格的政策協同。
《意見》也強調要完善藥品掛網價格管理,加快建設統一的省級醫藥採購平台,並推動醫療機構及時登記實際採購價格,調動其主動控費的積極性。同時,將引導藥店合理制定零售價格,並利用網上藥店價格發現功能,促進不同渠道藥品公平合理定價。針對短缺藥、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等關鍵領域,將強化保供穩價措施,並規範藥品原輔料價格行為。
《意見》還提出加強藥品價格治理,包括加強價格監測預警、推進協同監管、建立醫保價值評估制度等,以促進藥品市場的健康發展。醫保部門將統籌推進政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