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發布文章,回顧「法治浙江」建設20年的歷程與成果。文章指出,浙江省委於2006年正式啟動「法治浙江」建設,確立了在省域層面探索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20年來,浙江省在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推進法治化,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經驗。
浙江省透過立法引領改革,為發展破除障礙。過去20年,浙江加快重點及新興領域立法,率先出台50餘部創制性、先行性法規,與改革決策有效銜接。《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是中國首部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省級地方性法規。《杭州市促進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發展條例》則界定了「具身智能機器人」的法定概念,並提出探索實行機器人編碼管理等規定。據統計,20年來,浙江省人大圍繞高質量發展、生態環保、新經濟新業態、保障民生等重點領域,制訂(修訂)地方性法規219件,批准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519件。
「法治浙江」建設也優化了營商環境,讓公平正義更易感知。浙江省先後經歷4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並將依法行政情況納入各級領導幹部考核體系。2025年底,浙江公布「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試點成效,行政檢查事項合併壓縮至145項,較改革前減少79.3%。全省涉執法類投訴舉報占比從17.4%下降至8.9%,企業、群眾對執法公正的滿意度提升至97.6%。此外,浙江也以法治思維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推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