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於2026年5月7日發布消息,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魏鳳和受賄案,經軍事法院依法宣判。
法院認定魏鳳和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將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同日,軍事法院也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李尚福受賄、行賄案進行了宣判。李尚福被認定犯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魏鳳和相同,李尚福在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亦將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