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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公布出入境管理新規定 2026年9月生效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將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其主要目的在於規範出境入境管理,保障出境入境人員的合法權益,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規定》共計19條,涵蓋多個重要面向。

《規定》首先健全了出境安全風險防範制度,要求國務院外交、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等,應及時公開發布國外安全提醒及旅遊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移民管理機構在受理、審批出境入境證件申請及實施出境邊防檢查時,也將提醒中國公民謹慎前往高風險國家或地區。其次,明確了出境入境申請要求,規定出境入境人員申請出境入境、停留居留的事由必須真實、合法,並需配合移民管理機構及簽證機關核實身份與申請事由。若提供虛假材料或作出虛假陳述,移民管理機構及簽證機關有權決定不予簽發出境入境證件,或不准其出境、入境。

此外,《規定》完善了出境入境限制措施。對於中國公民,若因騙取出境入境證件、非法出境入境而受到行政拘留處罰,或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以及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的,將依法不准其出境。針對外國人,若在境外申請辦理中國簽證或在口岸申請入境時提供虛假材料、作出虛假陳述,或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因騙取出境入境證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處罰的,亦將依法不准其入境。最後,《規定》也規範了出境入境中介服務,對從事相關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實行備案管理,明確了機構應具備的條件,並禁止其提供或協助提供虛假材料、協助他人違規辦理出境入境證件或手續。


來源機構:🇨🇳 中國國務院

原文連結: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

發布日期:2026-07-31

  • 本文作者

老J

旅居東京的台灣人。金融業界資歷12年(2010–2022):日系外匯商業務、兩家外資經紀商行銷。2013年起實盤交易至今13年。持有日本證券分析師(CMA)、證券外務員、FP2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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