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財務省於2026年6月26日宣布,日本國政府與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之間關於新租稅協定生效所需的相互通知已完成。此協定全名為「日本國與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消除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止逃稅與避稅之協定」,已於2025年12月19日簽署。
根據公告,該協定將於2026年7月26日正式生效,此日期為相互通知完成後第30天。針對日本方面,此協定將適用於依課稅年度課徵之租稅,自202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各課稅年度租稅;對於不依課稅年度課徵之租稅,則適用於2027年1月1日以後課徵之租稅。
在吉爾吉斯共和國方面,協定適用範圍如下:對於源泉扣繳之租稅,將適用於2027年1月1日以後支付或貸記之金額;對於其他租稅,則適用於202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各課稅年度租稅。此外,有關資訊交換之規定,將自2026年7月26日起適用,不受相關租稅課徵日期或課稅年度之限制。
日本財務省特別指出,此新協定不會影響日本與吉爾吉斯共和國以外國家所適用之現行租稅條約,例如日本政府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之間關於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之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