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2026年2月13日宣布,台灣與美國已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確立對等關稅為15%且不疊加。我方並爭取到2072項輸美產品豁免對等關稅。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偕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率領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談判團隊,於美東時間2月12日在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率領的美方團隊達成共識,並由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大使俞大㵢、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執行理事藍鶯共同見證協定簽署。協定內容涵蓋關稅、非關稅障礙、數位貿易、經濟安全及商業機會等章節。行政院後續將依《條約締結法》將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
據行政院表示,透過數月談判,我方達成六大目標,包含爭取對等關稅及232關稅最優惠待遇、確保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守護國人健康、優化台美經貿體系、共同合作經濟安全、增進雙向投資。我國輸美產品共11414項,其中2072項產品豁免對等關稅,涵蓋工具機、機械、手工具、水五金、自行車、塑膠製品、紡織、醫療器材等工業產品,以及毛豆、吳郭魚、鱸魚、魷魚、秋刀魚、虱目魚等農產品。此外,半導體及資通訊企業赴美設廠所需原物料、設備、零組件等,亦可望豁免對等關稅及232關稅。
在關稅方面,我國對等關稅稅率將調降為15%且不疊加原最惠國待遇(MFN)稅率,與日本、韓國、歐盟計算方式相同。納入豁免項目後,輸美平均關稅降至12.33%,適用對等關稅輸美的金額占我國整體輸美金額的比率,也從原先24%降至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