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Central Bank) 又稱為央行,是主導一個國家或地區貨幣政策的重要機構。
全球各國普遍設有中央銀行,名稱和組織架構雖然未必相同,但負責職能跟業務基本上大同小異,
包括發行該國貨幣、維護支付與清算系統、制定國家貨幣利率與匯率政策、管理外匯、並執行金融監理以維護金融穩定。
本文就對央行的起源、職能以及對金融市場影響力進行詳細介紹。
全球央行的起源
全球央行中最重要的無非是美聯儲、歐洲央行、英格蘭央行、中國央行及日本央行等。但是最早的央行則是是瑞典央行。
瑞典央行
全世界最古老的央行於1668年在瑞典成立,由國會管理的 Riksens Standers Bank,當時瑞典是世界強權之一,為了對外征戰所需,因而成立中央銀行,做為政府的融資工具,故 Riksens Standers Bank 銀行自開業的第一天,瑞典皇室就是最大的借款人;此外,該行也提供低利貸款予特定的產業。
Riksens Standers Bank 銀行亦於1743年開始發行以銅幣計價,可以銀幣贖回的紙幣,並在 18 世紀下半葉,瑞典因與俄羅斯戰爭,紙幣發行失控,曾引發通貨膨脹,但隨後瑞典國勢下滑,Riksens Standers Bank 銀行便在 1866 年更名為 Sveriges Riksbank,就是今天的瑞典央行。
在法幣的發行方面,瑞典的民營銀行自 1830 年代開始也有權發行紙幣,並至 1855 年第一枚瑞典國幣才誕生,而 Sveriges Riksbank 也是直到 20 世紀初才獲得發行貨幣的獨占權。
英格蘭銀行
全球第二家成立的中央銀行,是英國的英格蘭銀行 (Bank of England),該銀行在1694年經國會批准成立,目的是為了融通 1688 年開始的英法戰爭。
在成立之前,一些倫敦金融圈的民間金主曾籌措一筆 120 萬英鎊的貸款予英國政府,故爭取到入主成立英格蘭銀行的權利,因此,英格蘭銀行在開始成立時是一家民間出資的中央銀行,而此民間出資之狀況一直維持到 1946 年被收歸國有為止。
英格蘭銀行成立後,在整個 18 世紀約有五分之四的業務及獲利都與政府有關,且英格蘭銀行對政府提供貸款、為大部分政府機關管帳、負責管理國債,也發行鈔票,因而兼具私營及執行公權力的特質,它必須在民間股東將本求利的要求,以及必須照顧公眾福利之間求取平衡。
當時是屬於黃金本位時代,民眾保有隨時以紙幣兌換黃金的權利。雖然除英格蘭銀行外,民間銀行亦得發行紙幣,但英格蘭銀行較易取得民眾的信心,故幾乎包辦了發行貨幣的業務,惟直到 1844 年的銀行權利法案,方將貨幣發行權集中到英格蘭銀行,要求民間銀行的貨幣發行權因任何理由到期,都得移轉給英格蘭銀行,這些移轉至 1921 年才全部完成,故英格蘭自該年起才獨自享有貨幣發行權。
美國聯準會
美國聯邦準備系統 (Federal Reserve System, Fed),簡稱聯準會,是美國的中央銀行體系,創立於 1913 年,當時美國國會有鑑於 1907 年爆發的銀行危機,通過《聯邦準備法》(Federal Reserve Act) 創設,以避免金融業重蹈覆轍。
聯準會是以民間形式組織行使公共目的之民間銀行系統,聯準會共分三層組織,最高決策機構為聯邦理事會 (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FOMC),簡稱 FOMC 委員會,具有貨幣政策的最後決定權。
聯準會是直接對美國國會負責,而國會交付予聯準會的政策任務共有二項,分別為:擴大就業、穩定物價,而此兩者又稱為聯準會的「雙重使命」(dual mandate)。
而在「雙重使命」的框架下,聯準會的職權也有所擴展,包括:執行國家金融政策、監管金融機構、維持金融體系穩定,以及為存款機構、美國政府與外國官方機構提供金融服務。
另外,聯準會還會進行財經現況研究,發布相關報告,例如著名的「褐皮書」(Beige Book),不過聯準會並不發行貨幣與公債,兩者皆屬財政部職權。
聯準會以獨立和制衡為基本原則,最高決策層 FOMC 委員會的 7 位常設理事 (包括主席、副主席) 皆由美國總統提名,並需經參議院同意任命之,另外 5 位委員則由旗下 12 家聯邦準備銀行 (Federal Reserve Banks) 輪值擔任。
對於貨幣政策的決議,如調高或調低再貼現率,採用合議兼表決制,一人一票,記名投票,而美國總統雖然可以掌握理事與主席、副主席的提名,但一經參議院通過,任期長達 14 年,最多可能歷任 5 位總統。
歐洲央行
歐洲央行全名為歐洲中央銀行 (European Central Bank),簡稱為歐洲央行,該行成立於 1998 年 6 月 1 日,總部位在德國法蘭克福,就如同美國聯準會的政策使命一樣,最主要的職責就是穩定歐元區的物價目標。
歐洲央行由董事會負責管理,並設有理事會,其中包括了董事會成員以及歐盟各自的中央銀行代表,另一方面,歐洲央行也設有執行董事會專責為歐洲央行的政策制定策略,主要包含了六名成員,其中四位分別是歐盟四個最大的中央銀行:法國、德國、義大利和西班牙,最後,執行理事會理事之任命,須經過歐元區全體會員國政府同意,且 ECB 總裁及副總裁的任期均為八年,不得連任。
歐洲央行最大的職責及任務便是「執行貨幣相關政策,以期達成法定目標」,但與美國聯準會最大不同之處在於,歐洲央行主要聚焦在單一任務,也就是穩定歐元區內的通貨膨脹,而聯準會則有穩定通脹、增加就業兩大任務,故相較於歐洲央行,在貨幣政策的施行上會更偏向去控制通膨的物價水準高低。
而在貨幣政策架構上,根據歐洲央行官網說明,歐元體系所實施的貨幣政策可區分為:傳統、非傳統貨幣政策 及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
傳統貨幣政策:公開市場操作 (open market operations, OMO)、常備機制 (standing facilities)、授信機構最低準備金制度等三大操作方式,其中公開市場操作包含 5 種主要操作工具:附條件交易、買賣斷交易、發行債務憑證、換匯交易及收受定期存款,最大的用途除了在進行利率的調控之外,更能有效地傳達央行的政策立場。
非傳統貨幣政策:非傳統的長天期融通操作、定向長期再融通操作、再融通操作以及資產購買計畫等四大政策工具。
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主要透過針對銀行間流動性的收放,進而管理市場整體的流動性情形,藉以傳達央行的貨幣政策立場,影響貨幣政策操作利率,透過中期目標達成最終目標。
其他主要央行
大洲 | 國家 | 成立時間 |
歐洲 | 德國 | 1957年 |
歐洲 | 法國 | 1800年 |
亞洲 | 日本 | 1882年 |
亞洲 | 中國 | 1948年 |
亞洲 | 新加坡 | 1971年 |
大洋洲 | 紐西蘭 | 1934年 |
大洋洲 | 澳大利亞 | 1960年 |
美洲 | 加拿大 | 1934年 |
非洲 | 南非 | 1921年 |
中央銀行的現代職能
中央銀行在國際間自出現以來,其職責、功能,以及扮演的角色,隨著時代環境的需要時有變遷。最早的央行之主要功能是作為政府的銀行,對政府提供融資,並發行鈔票,其後,央行不斷被賦予更多的職能,且職責的重點隨當時面臨主要經濟問題的不同,時有調整。
中央銀行職能的演化順序如下:
·19 世紀金本位期間,央行的主要職責在維護金融體系與本國貨幣對外價值的穩定;
·1970 年代各國面臨物價膨脹之困擾,央行的主要職責轉成維持物價之穩定;
·20 世紀 1930 年代發生全球經濟大恐慌之後,央行被賦予促進生產與就業、維護經濟成長的職責;
·21 世紀初,因金融全球化、金融創新與監理不足而爆發 2007-2008 年的美國次級房貸風暴與 2009-2010 年的全球金融海嘯之後,央行又被加重了在金融監理方面的角色。
·現在的中央銀行都扮演了多重的角色與功能,包括作為發行通貨的銀行、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以及主管貨幣與外匯政策之銀行等職能,同時各國央行也都肩負多項政策目標,包括維持物價穩定、協助就業與經濟成長、維護金融穩定等。又為了發揮這些角色與功能,達成各項政策目標,各國央行內部也都設有一些單位,職掌相關的業務。
央行對全球金融有什麼樣的影響力?
全球兩大央行中,又以美國聯準會對全球金融市場的影響力最大,這是由於美國為全球最大經濟體之國家,且美元又是全球最主要的流通貨幣,商品如原油、黃金、銅等亦皆以美元作交割結算,故美國即執掌了全球金融界牛耳,任何政策兜惠牽動全球金融市場之脈動。
特別聯準會作為美國央行,故聯準會的任何貨幣政策舉措,都往往容易迫使其他全球國家跟隨變動,故聯準會政策可謂是動見觀瞻,被視為是全球央行利率走向風向球。
舉例而言,當聯準會採行緊縮貨幣政策時,聯準會可能採賣斷美國公債之公開市場操作,藉以緊縮市場資金,而導致聯邦資金利率及其他短期市場利率立即上揚,持續上升的短期利率則導致貨幣總計數 (含存款與通貨) 之成長減緩,亦導致長期利率上升,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抗下,較高的利率水準使資金成本升高,從而抑制企業投資需求,最終,緊縮性貨幣政策即可能透過美元升值的方式影響經濟活動,匯率升值即促使進口價格降低,而美國出口至國外之成本則因貿易夥伴國匯率相對貶值。
反之,當聯準會採行貨幣寬鬆政策時,聯準會即會使用降息至 0 利率以及 QE 政策的公開市場操作,藉以釋放美元流動性至市場中,導致聯邦資金利率及其他短期市場利率立即降至 0% 水平,而 QE 政策也將使得美元貨幣基數大幅走升,並引導長期利率下降,故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低利率容易使資金成本降低,從而拉升企業投資需求。
而寬鬆的貨幣政策亦能夠透過美元貶值的方式,藉以增加出口競爭力,因美元的貶值將導致貿易夥伴國的匯率出現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