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旨在優化投資審批權限配置、提升投資服務便利度、強化投資項目全過程監管,著力擴大有效投資。
《意見》提出,在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方面,將優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嚴禁透過國有企業等以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或備案形式規避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完善項目建設標準和投資概算核定標準體系,嚴格項目概算約束,並實行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終身負責制。在規範企業投資項目管理方面,將動態修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各省級政府根據項目性質、市縣承接能力等,合理確定本地區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權限,推進項目備案資訊和備案證明標準化,加強備案資訊完整性、產業政策符合性核查,強化企業投資管理政策和產業政策、要素資金管理政策的協同聯動。
為提升投資審批效率和促進項目落地,《意見》提出,深入推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一件事」,進一步精簡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對同一部門並聯審批的報建事項實行合併辦理,規範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嚴厲打擊規避招標、圍標串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項目建設實施管理,完善投資項目建設實施資訊填報等制度。
《意見》還強調,要加強項目監管和健全評價體系,壓實項目全過程監管責任,投資主管部門履行綜合監管責任,行業主管部門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建立與高品質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投資項目決策綜合評價和績效評價制度,有效支撐投資決策和項目管理。同時,要加強投資審批制度改革與項目投融資機制改革、重點領域價費改革等的協同配合,更好發揮疊加效應。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將加強統籌協調指導,共同推動改革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