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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公布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條例 8月1日生效

中國國務院於2026年6月26日公布《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促進條例》,該條例已於2026年6月5日國務院第88次常務會議通過,並將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項國務院令第840號旨在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充分發揮其人力資源作用,維護合法權益,並將軍人打造成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條例強調,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採普惠與優待疊加原則,結合政府推動、市場引導與社會支持,鼓勵並扶持退役軍人實現高品質充分就業。

為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條例規劃多項教育培訓措施。國家鼓勵退役軍人接受學歷教育,提升學歷層次,並規定入伍前已錄取或就讀大學的學生,服役期間可保留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役後兩年內允許入學或復學,並可依規定轉系。退役軍人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可享優待政策,接受學歷教育時亦享學費與助學金等資助。此外,地方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將組織適應性培訓及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或提供培訓補貼,並將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納入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服役期間取得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退役後全國通用。

在就業支持方面,條例鼓勵退役軍人多管道就業。對於入伍前為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人員者,退役後可選擇復職復工,其工資福利待遇不得低於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平均水準。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在招募人員時,可適度放寬退役軍人的年齡與學歷條件,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國有企業可依需求設定一定比例職位專門招募退役軍人。其他用人單位招用退役軍人若符合國家規定,亦可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等政策。各地應設置一定數量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服役滿五年的大學畢業退役軍人招考,並與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畫。


來源機構:🇨🇳 中國國務院

原文連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

發布日期:2026-06-30

  • 本文作者

匯商專業人士

1985年出生於台灣。
99年因為父親的工作來到日本。
畢業橫濱大陸系中華學校與日本國內大學。
07年到職日系製藥公司,10年換工作到日本外匯公司。在疫情期間離職(被開除),開始做專業投資者。(無職)
2013年開始海外外匯交易平台投資。開戶過23家海外外匯經紀商的帳號,其中遇到過3次詐騙平台。
2022年由於公司的業績不佳,被開除。開始專業投資者的生活,也就是“無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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