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於民國115年(2026年)8月1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持續推動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並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已於民國115年(2026年)7月份許可或開放多項外匯業務。
在銀行業務方面,中央銀行核准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以及臺灣土地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存單。此舉旨在提供更多元的外幣金融商品,滿足市場需求。
此外,新光證券獲准經營以新臺幣或外幣收付之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進一步擴大國內投資人參與國際市場的管道。截至民國115年(2026年)7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達3,451家,其中包含本國銀行3,411家(總行38家、分行3,373家)、陸商銀行3家,以及外商銀行3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