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於2026年7月21日發布批覆,正式同意將山東省濰坊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此項批覆指出,濰坊市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擁有豐富的文化遺產資源,其傳統格局與歷史風貌保存良好,地域特色鮮明,具備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
國務院要求山東省及濰坊市人民政府,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及歷次全會精神,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地方政府應牢固樹立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重大責任觀念,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規要求。具體措施包括深入研究發掘文化遺產內涵與價值,系統性地展開文物資源調查與史料研究,釐清濰縣古城的空間格局與發展脈絡,並明確保護原則與重點,強化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講好中國故事。
同時,需編制並實施濰坊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及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制定嚴格的保護管理規定,並明確各類保護對象的清單、內容、要求與責任。在城市建設方面,批覆強調必須正確處理城市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係,摸清文物資源家底,加強文物保護,完善「先調查、後建設」及「先考古、後出讓」制度,重視城市格局保護與風貌管控,加強整體性與系統性保護。此外,應保護修復歷史文化街區,補足配套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短板,提升人居環境品質;加強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的修繕保護,推動文物活化利用,充分發揮其使用價值。
國務院嚴禁任何改變名城自然景觀與環境、進行不協調建設活動,或損壞、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的行為,相關建設項目須依法履行報批程序。批覆並要求強化責任落實,對不履職盡責、保護不力導致名城歷史文化價值嚴重受損的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監督問責。最後,國務院指示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部及國家文物局,應加強對濰坊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與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