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央銀行於民國115年(2026年)7月24日發布新聞稿,說明美國財政部同日公布的半年度匯率政策報告。該報告指出,美國財政部認定其主要貿易夥伴並無1988年《綜合貿易暨競爭力法案》所稱「操縱匯率以妨礙國際收支有效調節或獲取不公平貿易優勢」之情事。
本次報告評估期間涵蓋2025年全年,主要依據美國2015年「貿易便捷化暨執行法案」所訂定的三項量化檢視標準,對美國前20大貿易夥伴進行評估。這三項標準包括:一、對美國商品及服務貿易順差逾150億美元;二、經常帳順差對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逾3%,即被認定有顯著經常帳順差;三、持續進行單邊外匯干預,淨買匯金額達GDP之2%,且12個月中至少8個月淨買入外匯。
報告中將中國、日本、南韓、台灣、泰國、新加坡、越南、德國、愛爾蘭及瑞士等10個經濟體續列為匯率操縱觀察名單。報告特別指出,台灣在2025年觸及了美國2015年「貿易便捷化暨執行法案」所訂定的前兩項量化檢視標準。具體而言,台灣對美國商品及服務貿易順差達1,450億美元,且台灣經常帳順差對GDP比率為19%。